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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交通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政审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交通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青海省交通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4日至12月20日(7天),并就体检、政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公示

二、体检人员及时间

(一)体检人员:总成绩“备注”栏中标注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体检费360元,在青海省交通医院(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5号)门诊楼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该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

五、体检须知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连裤袜。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9.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六、政审工作

政审具体时间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青海省交通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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