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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堰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草堰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我区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 残疾的;

4.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6.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7. 优抚对象家庭的;

8. 军队退役的。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要求
年龄学历专业备注
人社医保窗口1名40-45周岁中专以上不限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独立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居住草堰镇的优先考虑)。服从组织安排
人社养保窗口1名50-55周岁高中以上不限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独立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居住草堰镇的优先考虑)。服从组织安排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草堰镇社会治理局人社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515-63668566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①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供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供近期1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④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⑤填写《2023年大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所填写有关信息须真实有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参加面试。

(二)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根椐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面试由草堰镇政府组织实施)。

(三)体检

面试(考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全日制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标准(2070元/月),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63668553。

附件:2023年大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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