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新视听艺术园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新视听艺术园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办法(试行)》要求,经申报资料预审、专家组集中评审等程序,初步形成了2023年度北京新视听艺术园发展专项资金拟奖励扶持项目名单。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规划发展处(产业促进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证据材料以及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电话:55565460)。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