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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见本通知附件1,含少数民族加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员以规定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未达到10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被递补面试入围人选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二、复审工作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12月7日(下午15:00-17:30)

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南宁市兴宁区金宁路8号南宁市兴宁区兴园路初级中学一楼阶梯教室

四、复审要求

1.考生需按《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和招聘岗位的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2)。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

2.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审核(委托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3)。

3.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邮箱发送相应材料的扫描件进行资格初审,正式面试前3个工作日考生本人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如不参加现场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个人放弃声明(模板见附件4)。放弃声明请交到或邮寄到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教育局1306室,陆老师处。邮编:联系电话:0771-3290742。

5.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将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由兴宁区教育局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统一书面通知面试考生。

五、咨询电话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3290742 陆老师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分数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3:个人委托书.docx

附件4:个人放弃声明.doc

附件5:分组审核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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