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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北海市司法局拟公开招聘一名法务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政府法律事务法务助理岗位1人,负责协助完成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文秘相关工作,以及北海市司法局交付的其他工作: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社会主义法治,恪守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2.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有一定的法律实务知识、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无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5.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EMS邮寄方式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18:00时。请报名人员将个人履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料复印件纸质版提交至下列地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40号北海市司法局504政府法律事务科

联系人:冯日阳、陈秋霞联系电话:18677936333、0779-203853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面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决定聘用。

三、用工薪酬:决定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工资3500一个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部分)。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二)解释。本公告由北海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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