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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2023年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根据《枝江市2023年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5人,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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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二)报到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7:10前到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枝江市公园路113号)报到,集中组织到医疗机构体检。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且因特殊情况未向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备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每人320元,由体检对象自理(电子支付,由体检医院收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纸质笔试准考证(两证齐全,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餐。

3.妊娠期考生应提前告知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并在体检时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4.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场。

5.考生不得擅自向体检医疗机构打听或领取体检结果。体检后,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由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察有关事项

(一)考察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3日。

(二)考察方式及内容: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通过查阅档案、个别座谈等方式,综合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三)注意事项: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联系。对于因考生本人更改电话号码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察阶段应按招聘条件要求事先准备好毕业证、职称证书等资料原件。

四、其他事项

(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本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公告。

(二)请考生按公告要求配合做好体验、考察工作。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17-4219382。

中共枝江市委组织部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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