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不再改报其他岗位。现将取消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岗位名称 | 招聘指标 | 初审通过人数 | 取消后招聘指标 | |
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 | 建筑工程测量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1 | 0 | 0 |
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 | 物联网实习指导教师 | 1 | 0 | 0 |
慈溪市周巷职业高级中学 | 电子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1 | 0 | 0 |
政策咨询电话:0574-63938128、63938062。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