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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系列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系列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学校已启动本年度教师系列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类别

本次开展教师系列二级、三级、五级、六级岗位分级聘任。

二、申请范围

申请人员为在职在岗且2023年12月31日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学科研人员。

经学校批准派出学习、培训、进修、挂职、借调等人员,尚在批准期限内的可以申请,超出批准期限未按时回校的,不得申报。

存在下列情形,本年度不得申请:

(一)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

(三)因师德失范受到惩处尚在影响期内;

(四)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损失,或者涉嫌违纪违规,或者在师德、学术等方面存在失范行为,正在查处中。

三、申请条件

(一)本年度申请教师二级、三级岗位,申请条件中 “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不作为否决条件。其他申请条件按照《兰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9〕197号)执行。

(二)用于申请岗位分级聘任的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岗位等级应逐级晋升,业绩特别突出者可申请跨级晋升。

四、工作程序

按照《兰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9〕197号)规定执行。

五、业绩成果认定及聘任时间

本次岗位分级聘任工作中涉及的业绩成果、任职年限等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聘任岗位等级的时间自职称评聘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当月计算。

六、相关安排

(一)个人在系统申报。本年度教师岗位分级聘任工作使用线上职称评聘系统。请申请人12月1日(周五)前从兰州大学网站首页“信息服务门户”进入“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登录账号:个人邮箱前缀;登录密码:个人邮箱密码),在“快速导航”中的“人力资源系统”栏目进入“职称评聘-个人申报列表”相应子系统进行申报,同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个人申报流程请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参阅系统操作指南(个人申报版)。系统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日,超过时限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请人提交电子版材料。请申报人如实填写岗位分级人员情况表(附件1)。并将附件1和业绩成果材料(所有业绩成果材料做成一个PDF)12月1日(周五)前发送至yingzhang@lzu.edu.cn.

(三)纸质版材料报送。纸质版材料报送,根据答辩及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情况电话通知申报人。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办公室张颖老师。

附件1:岗位聘任人员情况表.xlsx">附件1:岗位聘任人员情况表.xlsx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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