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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鞍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3年鞍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经结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时间

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报考各岗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联系电话:0412-5544230。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具体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包括:

(一)共性材料

(1)《2023年鞍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笔试准考证2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获得境外学历的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等有关材料)。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https://www.chsi.com.cn)。

(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附件2)2份。

(8)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2份。

(9)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未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档案保管证明。未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应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档案保管证明应由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2份。

(10)毕业院校开具的课程证明或档案里的成绩单(仅限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的药品检验员岗位)2份。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等分为2套,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并在《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处填好联系电话2组,在考生(签字)处签好姓名。

四、其他

1、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请于资格审查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报到,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来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无故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因故不能前来现场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资格审查需要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3、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两份)若需补打,考生可于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15: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nanshansydw/index.html#/index)重新打印,并妥善保管,不要丢失(后续环节还会使用)。

附件1:2023年鞍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02

附件2:党员身份证明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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