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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新添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镇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规定及县人社局有关批复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招聘临洮县区域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临洮县内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男性年龄在50岁至60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岁至55岁之间,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必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6个月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未就业人员: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农村工作;3.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团队合作、协作意识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一)报名1.招聘公告在临洮县新添镇人民政府微信公共平台发布(微信公众号:临洮县新添镇)。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4.报名地点:临洮县新添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蛟龙;联系电话:15825812446)。5.报名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本人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填写《临洮县新添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需粘贴好1寸免冠证件照)一式二份。(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临洮县新添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报名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类别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三)面试临洮县新添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员需当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同时考察面试者的应变反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和服从管理等方面情况,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人员公示经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均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通过临洮县新添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五)聘用按照公示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聘用,聘用期限为3年1聘,签订聘用合同。(六)福利待遇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有关规定执行。四、其它事项1.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指定平台:临洮县新添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临洮县新添镇。2.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3.咨询电话:15825812446。新添镇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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