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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加强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陕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管理办法》(陕师党发〔2023〕84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班主任选聘管理暂行办法》(师材院〔2023〕5号),结合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班主任选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班主任是为促进本科生以学为主、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兼职工作岗位,主要承担学生的学业规划、专业指导、课业辅导、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二)每个本科年级的每个班原则上配备1名班主任,本次分别选聘2019—2023级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化学专业班主任共8人。

(三)班主任的聘期为一学年。为保持工作稳定,大二及以上年级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更换班主任。

二、选聘对象

根据实际情况,从符合条件的学院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学院鼓励青年教师,特别是新参加工作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

三、选聘程序

班主任选聘采取教师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班主任岗位和相关要求,发布通知并动员全体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积极报名。

2.有意愿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各研究院、系根据教师发展实际推荐教师进行报名。

3.学院党委对申请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提出班主任拟聘意见。

4.班主任拟聘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报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审批后颁发聘书。

四、工作要求

1.选聘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是学校推动“三全育人”的重要举措。请各研究所、系高度重视,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2.按照学校有关要求,青年教师(45岁及以下)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请各位老师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担任班主任工作。

3.班主任职责任务、选聘管理、考核评价等可详细参看《陕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管理办法》。

4.请有意愿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认真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于11月24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送学工组,电子版发送至clxsgz@snnu.edu.cn

联系人:张汉杰 丁 喜

电 话:81530700 81530705

邮 箱:clxsgz@snnu.edu.cn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班主任选聘报名登记表.doc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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