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15名司法辅助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经考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吴婉同志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第三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1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或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反映。
反映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0527-88897007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5
监督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0527-88859090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