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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人!兖州公开招聘

济宁新闻网讯 为深入推进兖州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根据《济宁市兖州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道路保洁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年度计划招聘城镇环卫道路保洁公益性岗位人员60名。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2、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失业登记的16—24岁青年群体;

8、“二孩妈妈”群体。

(二)不符合招聘的范围:

1、公职人员(含已退休)、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2、以单位录用、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实现就业的;

3、凡工商部门能够查到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际担任或挂名担任职务的;

4、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5、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群众基础好,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兖州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兖州区。

四、报名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地点: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二楼政工室(地址:建设东路333号,咨询电话:3437766),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及本人有效期之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本人有效期之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有效期之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二孩妈妈”提供计生关系管理地出具的婚育证明,由计生关系管理地和镇街计生办加盖公章;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其他:常住人口需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1、房产证;2、居住证;3、租赁合同及证明居住一年以上的水电费或物业费缴费票据,以上提供一项材料即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3、低保对象因参加城乡公益性岗位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延长低保待遇3—6个月,由民政部门核准退出低保待遇。

(四)民主评议:

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择优确定相关人员。拟录用人员需提供体检报告,费用自己承担,相关体检报告作为资格审核身体状况的评议标准进行使用。

(五)审核公示:

街道负责对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由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六)审批反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公益岗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与所属街道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其他事宜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办理。

六、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地点、时间

(一)工作职责:

1、道路路面普扫、垃圾捡拾保洁,每天要求早晨及下午不少于两遍普扫,清刷下水篦子油污,清理沿街树穴内各类杂物,果皮箱清掏、擦洗等道路保洁工作;

2、排查路面垃圾死角,及时发现要及时清理;

3、收集主、次干道路面、店外门头倾倒的各类垃圾;

4、责任范围内环卫设施损坏,路面突发严重污染等情况应及时突击清理并按照保洁所要求上报;

5、如遇恶劣天气,如:防汛、扫雪、除冰、大量落叶、路面临时污染突发情况,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调度,及时处理和处置,特殊情况特事特办,集中突击清理,确保道路畅通,路面干净整洁;

6、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临时性道路保洁工作。

(二)工作地点:

城市规划区内。

(三)工作时间:

1、执行两班制工作,早班工作时间:5:30分—11:00分,下午班工作时间12:30分—18:00分;

2、有事要向辖区队长请假,由队长合理调配补班。如本人无法胜任本工作应提前30天向所属街道及环卫中心各提交书面申请,待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岗。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7-3413156

兖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7-3437766

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电话:0537-341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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