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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的公告

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从事道路运输事务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岗位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电脑设备和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身心健康,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执行力、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事务性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道路运输事务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凡是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人员于2023年11月22日在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党群工作办公室(宜宾市翠屏区匡时街64号二楼204号)报名。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填写《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承诺书》,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1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资格审查:本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本单位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笔试、面试总分各100分。考试地点在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会议室,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电话通知。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对象;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考试成绩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体检

体检在本市范围内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征信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人员中,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试用

试用期为一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本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一)执行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包干经费标准为45600元/年(签订合同后购买五险一金,若新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试用期间工资执行此标准。

(二)按规定享受出差补助、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职工食堂等福利待遇;若有新标准或新规定,按新标准或新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本单位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203914。

附:《宜宾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承诺书

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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