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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化学》、《护理》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考的通知(11月15日开始报名)

潮州卫校各考生:

根据粤考院函〔2023〕141号通知: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以下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将于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1月上旬举行。为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考课程

2024年1月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潮州卫校考点将开设《化学》、《护理》两门考试课程。21级、22级学生可报考《化学》、《护理》两门课程中的一门课程,不能同时报考两门课程;23级学生暂不可报考。

考试时间

(一)理论笔试

(二)操作技能考试

初定于2023年12月(具体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公众号的后续通知)

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10时至11月19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个人相片采集上传及网上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包括:个人信息填写,报考信息填写,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通过省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等环节。各地市招生办(报考点)对报考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考生需密切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各地市招生办确定的方式和时间要求缴交考试费用(《护理》理论考试为60元,操作技能考试为130元,合计190元;《化学》理论考试为60元,操作技能考试为175元,合计235元(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缴费方式请留意“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公众号的后续通知),审核不通过考生的报名申请将被退回,无法进行缴费。考生报名网址为: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倘若属于第一次报名,需在报名网站先行注册后方可报名。新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电子邮箱等联络信息。考生使用网上报名的网站功能时需凭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继续完善个人信息,选择报考科目和考试的考点。考生的身份证号、密码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的唯一凭证(建议考生将密码保存在自己的手机记事本中)。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报名密码,不可泄露给他人。因考生密码管理不善造成的考生报名信息偏差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若考生报考既有理论考试又有技能考试的课程,考生上一次考试的理论或技能考试成绩只有一项达到等第条件的,其成绩只保留到相邻的下一次考试;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时在报考信息填写环节必须选择保留成绩操作,正确填入有效保留成绩准考证号并点击校验,系统将根据保留成绩库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方为有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绩,但报名时未提出保留成绩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举例说明如下:

第一种情况:陈同学是第一次报考,则应同时选报“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第二种情况:李同学上次有参加考试,但成绩不理想,理论:E,技能:B,总成绩:D。这次还想报考,因为上次理论和技能两项皆有等第成绩(A或B或C或D或E),因此本次报考仍须同时选报“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第三种情况:王同学上次有参加考试,但成绩不理想,理论:未达到等第条件,技能:B,总成绩:未达到等第条件。这次还想报考,由于理论成绩未达到等第条件,本次报考可单选报考“理论考试”,保留成绩一栏选“是”(这样系统会保留上次技能成绩),并输入原准考证号。也可选择同时报考“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不保留上次考试成绩。

3.考生须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对本人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考生号并在页面上端显示(建议截图保存),考生凭此考生号和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关注或者扫描页面显示的二维码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进行相片采集。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的缴费方式、地点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考生缴费成功,无论退考或缺考,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自12月15日15时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直接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盖章)。

潮州卫校仅为该类型考试的报名点和考点,后期的成绩单和合格证书都需由学生自行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综合报名系统网站(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进行查询和打印,学校概不负责。

其他

我校教务科将于11月15日报名端口开放后,对报名系统的报名流程制作一份操作指引,方便各位考生网上报名。此外,后续的缴费方式、考试大纲、理论考试须知、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将会通过“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公众号发布。请各位考生关注“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公众号,留意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潮州卫校教务科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二 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收费标准

附件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二 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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