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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厅2023年下半年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2023年下半年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过网上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

地点: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59号)

三、面试方式及成绩

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生所报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3:1的,面试成绩需高于考生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方可录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接到电话通知后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其他要求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自备食品及饮用水。

2.考生须于面试当日7:00—7:30进入候考室,逾期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需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关闭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发现考试期间随身携带上述物品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4.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面试,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与外界接触,不得私下与考官或工作人员交谈,不得相互议论、随意走动,使用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5.考生不得穿戴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考号、报考岗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须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或附近逗留。

7.考生不得违反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

8.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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