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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龙湾区2022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后备人才库部分人员列入体检考核对象的补充通知(三)

根据《温州市龙湾区2022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以及《关于温州市龙湾区2022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后备人才库名单的公示》,结合龙湾区属国企岗位用工需求,经研究决定将后备人才库部分人员列为体检考核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体检工作由龙湾区国资办负责组织。入围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体检费用,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

二、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发现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缓做X光检查。

九、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包括上洗手间)。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十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龙湾区国资办提交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

十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体检时间安排在2023年11月20日,请入围考生于当日上午7:15在温州市财政局北门(温州市绣山路299号)集中。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2022年国企公开招聘后备人才库第四批列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温州市龙湾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2022年国企公开招聘后备人才库

第四批列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

姓名

准考证号

最终成绩

1

财务管理

应倩倩

202207010014

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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