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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2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在本单位从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工作,服从领导,能较好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认定条件(有意向报名人员需先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14045886@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手机号码”,如:张三+188XXXXXXXX)。

报名材料:①《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考生承诺栏需签名),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最高学历毕业证,④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证明材料(办理指南见附件2),⑤近期1寸免冠彩照,⑥(选发)各类专业职称证书,以及其它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特别提醒:凡报考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需在本人户籍地或常住地的社区、区就业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时限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有效。)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录流程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的,依据考试结果依次递补。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3年期满,自动解除合同。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间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本单位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年薪5万元包干(含五险一金,单位统一缴纳),提供工作餐。

六、其他

此次招聘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信息。咨询电话:0714-6583788。

附件

1.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报名表

2.《就业创业证》查询操作指南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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