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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考核实施方案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结合医院和招聘岗位实际,特制定该考核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医药学院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考核专家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协调、组织实施等事宜,湖南医药学院纪委与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已报名我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且经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gcc202301—gcc202302、gcc202325岗位采取面试的形式考核。

面试内容:考核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二)gcc202303、gcc202305—gcc202324岗位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考核。

1、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学术水平、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测试内容:主要通过考核应聘岗位相关的实际操作,测试应聘者的业务能力。

(三)思想政治考核在考察环节开展,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成绩

(一)成绩计算:

仅采取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总分100分);

采取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进行考核的岗位,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之和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

(二)评分原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核评委

(一)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评委不少于4名,设主评委1名。

(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评委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评委不少于3名,设主评委1名。

(三)实行回避制度。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评委中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有其它可能影响公正需要回避的。

七、纪律与监督

(一)所有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到达候考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省人社厅和湖南医药学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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