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其他省招考信息 事业单位

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下半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予以公布,并就体检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

请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入闱体检。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二)体检时间

2023年11月13日(周一),考生须08:00前到达集合地点。

(三)集合地点

详见《2023年下半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安排表》(附件1)。

(四)体检标准

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2)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体检费450元现金、签字笔并佩戴口罩(另备用一个)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得熬夜、饮酒、剧烈运动,不得食用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空腹参加体检,不得进食饮水;请不要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物参加体检。

(三)考生体检时应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个人疾病史,并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考生体检时身体有特殊情况的,须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否则后果自负;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进行暗示,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

(五)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体检资格处理。体检进行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络。

(六)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体检过程应按分组统一行动,不得擅自脱离分组或离开体检场地,违者按取消体检资格或违纪处理。

(七)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处理。

四、体检结果将于11月16日(周四)18:30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以上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期间拨打):详见附件1。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9日

附件1:2023年下半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安排表.pdf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pdf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

地址:中国-云南

Copyright 2015 - 2024 就公网 Copyright © 2015-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