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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2024年公开考录公务员报考检察机关职位汉族考生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报考检察机关职位的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4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子女考生实行加分政策,现就有关加分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加分范围

报考人民检察院系统职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退役士兵除外)需要进行现场确认加分。

报考青海省2024年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确认加分。

二、时间

2024年3月6日-3月12日(休息日除外)。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三、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虎台二巷15号。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西侧办公楼(C楼)一楼大厅。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以上加分政策,须提供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于户口簿更换无法证明确切落户时间或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考生提供的户籍证明中必须写清父(母)、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父(母)在何地落户时间满多少年,与考生是何关系。考生提供的父母居住、久居何地或无迁移的证明不能视为加分依据。考生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落户、久居或居住满XX年的证明也不能视为加分依据。

(二)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且满3年以上加分政策,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母)在省内六州工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证明中须写清父(母)身份证号、父(母)何时参加工作,在XX地区的XX单位连续工作满多少年,现仍在职(或未退休)。工作证明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原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需加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父(母)在企业工作的除提供工作证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证明外,还须提供父(母)在六个自治州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XX年的证明。

(三)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截至2024年2月26日。根据公告规定,此次拟加分的考生应提供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的加分证明资料,因此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作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四)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或父(母)已退休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五)考生需签署诚信承诺书。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计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六)加分分值按《青海省2024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加分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0971-6310291

附件:

附件1.2024年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公务员现场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加分证明材料样式.docx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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