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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城市医疗集团公开招聘“镇聘村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公示(六)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城市医疗集团公开招聘“镇聘村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公示(五)》(以下简称《公示(五)》)的公示期限及考生体检已结束。

我委于2023年10月28日组织体检,应参加体检28人,实际参加体检26人;2023年11月4日组织部分考生进行复检。实际参加体检26人中,体检结论“合格”24人、“暂不作结论”1人、“不合格”1人。

体检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入考察环节,如未发现影响录用的实质性问题,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本次录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也不再安排递补。因怀孕无法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暂不下结论”考生,待完成体检项目后根据体检结果进行后续安排。(体检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15日(共七天,其中五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龙华区卫健委:66567735

龙桥镇卫生院:65502336

龙泉镇卫生院:65520086

新坡镇卫生院:65541732

遵谭镇卫生院:65489928

附件:2023年龙华区公开招聘“镇聘村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体检汇总表.xls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城市医疗集团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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