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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及考核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初审结果及考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24人(详见附件)。

二、考核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

请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持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乐山大佛景区游客中心(北)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材料要求如下:

1.《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不得张贴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否则将审核不合格),另需再单独提供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用于张贴准考证);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可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下列考生,还须提供: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

考核地点: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3-2302116

附件:《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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