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进入公开招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男(18人):廖恩承、钱首任、刘晟宇、邓林、周政尧、赖坤华、石祥、杨鑫、杨森、刘坤、袁琨、陈鑫宇、张鑫、庞甘霖、刘川渝、朱郭旭、何熠、王喜
女(3人):王柳、郭焦、蒋和颜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9日(本周四)上午7:50
地点: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162号)
三、有关要求
(一)请通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通知时间、地点报到,逾期未到者,后果自负。
(二)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费用到体检医院后由医院统一收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递补。
(三)体检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有关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的安排,凡违反体检工作纪律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由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