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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城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抚州市城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量化打分结果,报考本次人员招聘且在资格审查量化打分环节达到75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具体入闱面试名单见附件1,岗位计划调减表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28日(周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成绩合格线

成绩合格线为75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末位同分,以面试前三项测评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

五、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对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前来现场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请考生仔细核对面试准考证信息并认真阅读面试准考证上的规则,并按面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面试。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

1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

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五楼数投集团综合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2.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纸质面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面试。

3.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30之前进入本人的候考室,8:30未抵达面试候考室的不得入场并按弃权处理。

4.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以及有关资料,考生携带的物品全部统一放置,特别是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一律不得放在身上。如发现将手机、照相机等电子或通讯设备带进候考室并不交给联络员保管的,不论是否开机(使用),一律视为舞弊,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在面试时,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或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配饰等。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只报告本人的面试顺序号,不得泄露个人关键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候分处候分,不得返回候考室;面试成绩宣布后,应当场签名确认,随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

6.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面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抚州市城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相关公告要求执行。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794-8991096。

政策咨询电话:市国资委党群工作科:0794-827667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监督电话:驻市国资委纪检监督组0794-8279622;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附件1抚州市城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抚州市城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调减表.xlsx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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