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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管乡用)公告(九)

根据《濉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管乡用)公告》要求,现将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察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岗位

姓名

准考证号

考试总成绩

1

202303

邵 敏

2023090818

64.23

2

202304

赵洋洋

2023090919

66.47

3

202307

任振亚

2023090820

66.23

二、 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结果为合格的考生(见附件)

2.考察时间: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7日

3.请考察人员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个人档案邮寄或直接送至濉溪县卫健委人事股。为保证考察工作顺利进行,请考察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咨询电话:0561—6063812(濉溪县卫健委)

0561—6091021(濉溪县医院)

0561—6072725(濉溪县中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561—6063803(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濉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管乡用)考察人员名单.xlsx

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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