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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2024年重庆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科研人员培养,助力重庆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及加快形成西部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我市从2022年起开始实施重庆市千名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根据《重庆市千名高层次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2021—2025年)》(渝人社发〔2021〕61号)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实施培养计划,现公开征集人选参与重庆市2024年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原则上应是重庆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专职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已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科研人员顶岗培养指导计划及收集顶岗培养需求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267号)要求,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拟参加2024年顶岗培养计划的科研人员,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职称,其中,企业(含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人员,以及曾参与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取得较丰硕科研成果的科研人员,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申报对象研究方向应与大数据、电子信息、汽车摩托车、人工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大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密切相关。

二、顶岗培养单位

地处重庆市外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三、顶岗培养期限

赴市外顶岗培养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12个月,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或缩短。

四、相关要求

(一)由有意向的科研人员提出顶岗培养需求(申报对象属于市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事先向所在工作单位反馈顶岗意愿),明确顶岗培养意向单位及期限,于2024年1月24日前填写《报名参加2024年重庆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1)、《报名参加2024年重庆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申报对象基本情况表》(附件2),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市人力社保局(电子邮箱:3805041337@qq.com,材料压缩包名称请按“姓名+工作单位”格式标注)。

(二)市人力社保局择优筛选科研人员,按程序确认后列入2024年重庆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市人力社保局积极协调所涉企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支持申报对象开展顶岗培养。申报对象个人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可自行协调落实顶岗培养单位;确有难度的,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协调落实顶岗培养单位。

(三)对按程序列入2024年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的申报对象,享受我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优惠政策和待遇。其中,对与我市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紧密相关的科研人员,经评估后按规定给予市外接收单位一定额度的培养经费资助。

联系方式:李老师,023—88152588;宋老师,023—86868738。

附件:1.报名参加2024年重庆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申请表

2.报名参加2024年重庆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申报对象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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