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其他省招考信息 事业单位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日人社字〔2023〕166号

各区县委党委组织部、功能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条件

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等文件精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防止唯名校、唯学历倾向,要按照事业单位岗位需求合理制定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职业教育、本科、硕博等学科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和与岗位需要无关的限制性条件。

二、分类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与省直同步,实行笔试命题、考务安排、考试时间、成绩公布时间“四个统一”。各区县原则上应参加全省初级综合类岗位统一笔试,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对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单位根据备案的公开招聘方案,自主确定招聘批次和时间,按照公开招聘政策规定自主组织实施。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由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单位)所属的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经与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协商一致,也可一并参加。

三、加快招聘工作进度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促进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与省直同步笔试的,笔试成绩发布后,应于5月底前组织完成面试,6月底前完成招聘。自主组织公开招聘的,原则上应于8月底前完成招聘。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配合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提早部署启动年度招聘工作,重点做好中小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人员招聘。要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不必要的材料,及时做好招聘方案、简章及拟聘人员的备案工作。

四、优化考试评测方式方法

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可以采用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或考察等方式进行,可公布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的长期招聘简章。

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岗位,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对考试方法和考试环节进行调整,采取先面试(突出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或直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

五、加强招聘重点环节的指导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特别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公开招聘,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督,督促招聘组织单位严把命题管理、试卷管理和考场管理等环节,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回避规定,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pdf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

地址:中国-云南

Copyright 2015 - 2024 就公网 Copyright © 2015-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