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面向法医人才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福建省2023年度面向法医人才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后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张志豪等3名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经心理测评、笔试、体检、面试、政治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从2024年1月12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电话0591-86293925
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电话0591-87026382
福州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