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1月9日16时公示结束。
二、录取人员需向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在医院出具当月份入职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报告提交时间由我公司统一通知。
逾期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材料不齐或体检不合格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录取。
三、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公司(地址:榄核镇上街57号,联系电话:020-84929266)提交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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