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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台州湾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3年台州湾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规定,定于2024年1月15日—17日对拟进入2023年台州湾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现就资格复审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拟进入各岗位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详见附件1《2023年台州湾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地点: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205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

咨询电话:0576-88909200

三、具体办法

拟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携带《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2.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3.部分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4.适用“两个同等对待”,以应届毕业生或研究生学历同等对待身份报考的,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拟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本人委托其他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报考人员的委托书)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确认时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按照公告要求,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以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0日。对于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报考人员,视作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予以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书面的放弃说明,并由考生本人签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其他说明

结构化面试拟定在2024年1月20日进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请各相关报考人员安排好时间,并保持联系渠道通畅。

附件:1.2023年台州湾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2.资格复审委托书

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2023年台州湾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2: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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